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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明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27 发布人: 刘豪 已浏览:

邹平县明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邹平县明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邹发改投资[2018]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邹平县明集供销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邹平县明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
2.2建设地点:明集镇明旺路以北,明集中学以西的明集供销合作社院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1平方米,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一处。
2.4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6日开工,2019年6月23日竣工,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一年内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有意参与的企业请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邹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山东省邹平市城南新区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并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报名。
4.2报名合格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邹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山东省邹平市城南新区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及邹平政府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8.招 标 人:邹平县明集供销合作社
联 系 人: 夏刚
联系电话:13906491476
9.招标代理机构: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豪
联系电话: 0543-4266187
日 期: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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