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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2019年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更正文件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6-10 发布人: 李春梅 已浏览:

邹平市2019年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供应商
入围采购项目
更正文件说明
一、项目名称:邹平市2019年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包号:
        BZZPGP-2019-0204A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5月29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9年6月25日09时00分
五、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8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3)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报货物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可供查询的网站截图,且认证证书的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必须为同一单位名称)及“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现更改为:

(3)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报货物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可供查询的网站截图)及“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

二、招标文件第11页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投标人资格要求(3)、4商务部分(4)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⑦中:
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报货物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可供查询的网站截图,且认证证书的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必须为同一单位名称)及“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现更改为:
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报货物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可供查询的网站截图)及“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

三、招标文件第44页第四部分项目说明——二、采购项目具体情况——5.拟采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3)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报货物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可供查询的网站截图,且认证证书的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必须为同一单位名称)及“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委托检验报告无效);

现更改为:

(3)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报货物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可供查询的网站截图)及“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应提供认证机构认可的“3C”安全型式试验报告);

其余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邹平市鹤伴二路中段
  联 系 人:孙越
  联系方式:0543-4265311
  2.采购代理机构: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平市城南新区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李春梅、芮倩
  联系方式:0543-4266187、0543-4265835
2019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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