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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发布日期: 2020-09-08 发布人: 崔玉琴 已浏览:

邹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邹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邹平市邹周路综合整治及城区路网建设指挥部)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邹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始至专家评审完成止,签订合同后21天内完成;
2.3招标范围:在总结邹平市海绵城市建设已开展工作基础上,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进行建设效果评估,并按照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自评估报告。
2.4项目规模:在总结邹平市海绵城市建设已开展工作基础上,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进行建设效果评估,主要从自然生态格局管控、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等方面对邹平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评估。需要对邹平市已开展工作进行梳理,选定达标排水片区进行效果评估,核心指标包括天然水域面积变化情况、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内涝积水点消除比例、内涝防治标准达标情况等指标。并按照住建部、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自评估报告。
2.5控制价: 人民币1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被邀请的企业请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邹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山东省邹平市城南新区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报名。因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报名时被邀请企业必须将邀请函、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pddzbdlgs@163.com邮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的企业,请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邹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山东省邹平市城南新区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因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被邀请企业须将标书费汇款至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将汇款底单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pddzbdlgs@163.com邮箱,联系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1)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sdbidding.org.cn)
2)邹平市政府网(http://zb.xinzouping.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8.招 标 人: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邹平市邹周路综合整治及城区路网建设指挥部)
联系电话:0543-4265752
联 系 人:孙达
9.招标代理机构: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43-4266190
联 系 人:崔玉琴
日 期: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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