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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2024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A04包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26 发布人: 赵才文、卢志鹏 已浏览:

邹平市2024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A04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包号:BZZPGP-2024-0151A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邹平市2024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1页:

采用直升机作业的投标人,须自主拥有或租赁直升机2架(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及以上,每架直升机携药量600公斤及以上,并须具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商业运行合格证,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防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须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2名及以上,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及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实际作业时须持证上岗。

注:①须提供购买发票或购机协议或租赁合同或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电台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国籍登记证颁发给人为投标人;②须提供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③以上材料评审时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审查)

2. 原招标文件第46页:

设备及人员数量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多投入 1 架植保无人机配备植保无人机驾驶员1的,3.5缺一不得分

投标人每多投入 1 架携药量600公斤及以上的直升机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1的, 7缺一不得分

最高得7分。

注:1)植保无人机设备或直升机设备提供购买发票或购机协议或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直升机设备还须提供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电台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国籍登记证颁发给人为投标人

2)植保无人机驾驶员须提供有效的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直升机驾驶员须提供有效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及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如提供虚假材料,发现证明资料中有无效、缺项、不实之处的,将不予认可。

7

3.原招标文件第60页:

采用直升机作业的投标人,须自主拥有或租赁直升机2架(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及以上,每架直升机携药量600公斤及以上,并须具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商业运行合格证,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防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须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2名及以上,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及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实际作业时须持证上岗。

注:①须提供购买发票或购机协议或租赁合同或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电台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国籍登记证颁发给人为投标人;②须提供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③以上材料评审时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审查)

现变更为:

1.采用直升机作业的投标人,须自主拥有或租赁直升机2架(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及以上,每架直升机携药量600公斤及以上,并须具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商业运行合格证,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防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须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2名及以上,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及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实际作业时须持证上岗。

注:①须提供购买发票或购机协议或租赁合同或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电台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须提供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③以上材料评审时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审查)

 

2.

设备及人员数量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多投入 1 架植保无人机配备植保无人机驾驶员1的,3.5缺一不得分

投标人每多投入 1 架携药量600公斤及以上的直升机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1的, 7缺一不得分

最高得7分。

注:1)植保无人机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或购机协议或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2)直升机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或购机协议或租赁合同或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电台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植保无人机驾驶员须提供有效的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直升机驾驶员须提供有效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及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如提供虚假材料,发现证明资料中有无效、缺项、不实之处的,将不予认可。】

7

3.采用直升机作业的投标人,须自主拥有或租赁直升机2架(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及以上,每架直升机携药量600公斤及以上,并须具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商业运行合格证,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防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须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2名及以上,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及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实际作业时须持证上岗。

注:①须提供购买发票或购机协议或租赁合同或国籍登记证适航证电台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须提供配备驾驶员资格的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③以上材料评审时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审查)

更正日期:    2024-08-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邹平市农业农村局

   址:邹平市醴泉一路与鹤伴三路65号交叉口

联系方式:0543-435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智元招标有限公司

  址:邹平市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43-4265772

3.项目联系方式及异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赵才文、卢志鹏(采购人):伏卉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0543-4265772(采购人):0543-43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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