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2024年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邹平市2024年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ZZPGC-2024-043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2页: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8:30时。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缴纳形式。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其原件扫描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出具担保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4、以保险保函形式提交的,其原件扫描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的,其电子保函或保单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可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入电子保函申请流程) 6、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结算卡等关联账号不予认可)进行电汇或转账,交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认可。并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中。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账户名称: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登录系统进入下载本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界面,选择中国建设银行后点击“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按钮自行生成。 7、投标企业对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真实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见第六章)一并上传至投标文件。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电子保函原件或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或保函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开标后,招标人可随时对投标人递交的保函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当予以配合,对发现保函存在不实信息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按弄虚作假行为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记入诚信档案。 注: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电子保函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递交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8、本标段是否适用《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试行投标保证金“免申即享”信用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政策(下载地址:http://jypt.bzggzyjy.cn/bzweb/bszn/003006/003006001/20240801/837241b6-6a86-4715-af88-d0a84bcfd673.html) □否 ☑是(在下方明确适用信用评价平台) ☑滨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http://js.binzhou.gov.cn/col/col350603/index.html) □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和监管监察信息系统(http://117.73.254.124:6807/authentic/gatewaynotice/gateway_toPwuPersonCreditSearchList.do?fn=JT&&active=3) □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60.208.113.93:6887/scxy/base-Unitinfo-unmain.do) |
现更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09:00时。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缴纳形式。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其原件扫描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出具担保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4、以保险保函形式提交的,其原件扫描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的,其电子保函或保单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可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入电子保函申请流程) 6、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结算卡等关联账号不予认可)进行电汇或转账,交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认可。并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中。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账户名称: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登录系统进入下载本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界面,选择中国建设银行后点击“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按钮自行生成。 7、投标企业对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真实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见第六章)一并上传至投标文件。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电子保函原件或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或保函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开标后,招标人可随时对投标人递交的保函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当予以配合,对发现保函存在不实信息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按弄虚作假行为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记入诚信档案。 注: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电子保函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递交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8、本标段是否适用《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试行投标保证金“免申即享”信用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政策(下载地址:http://jypt.bzggzyjy.cn/bzweb/bszn/003006/003006001/20240801/837241b6-6a86-4715-af88-d0a84bcfd673.html) □否 ☑是(在下方明确适用信用评价平台) ☑滨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http://js.binzhou.gov.cn/col/col350603/index.html) □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和监管监察信息系统(http://117.73.254.124:6807/authentic/gatewaynotice/gateway_toPwuPersonCreditSearchList.do?fn=JT&&active=3) □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60.208.113.93:6887/scxy/base-Unitinfo-unmain.do) |
2.原招标文件第37页:
废标条款
A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1.1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A1.4 在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5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A1.6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A1.7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规定为暗标方式的)。
A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A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A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签字签章混签。
A1.11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条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A1.12投标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A1.1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光盘刻录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A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交纳至同一个投标(磋商、报价)保证金账号的。
A1.1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A1.16存在其它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
现更改为:
废标条款
A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1.1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A1.4 在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5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A1.6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A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A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A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签字签章混签。
A1.10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条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A1.11投标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A1.1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光盘刻录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A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交纳至同一个投标(磋商、报价)保证金账号的。
A1.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A1.15存在其它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
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媒体: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sdbidding.org.cn)
4.《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
5.《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pt.bzggzyjy.cn/bzweb/)
6.《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pt.bzggzyjy.cn/zpweb/)
7.《邹平市政府网》(https://zb.xinzouping.com/)
六、联系方式及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邹平市鹤伴二路629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达 0543-426575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智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邹平市城南新区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春梅 张美宝 0543-4265792
监督机构: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宗海波 0543-4265730
2024 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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