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邹平县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评标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公司:
为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好农民工工资方面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方面的管理,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方面的投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评标评分细则》进行了调整和修订。本次修订,增加了对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等情况的扣分项,适当提高了项目负责人在质量、安全方面获奖奖项的加分分值,并将在今后年度中继续提高这方面的分值。
现将修订后的《邹平县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评标评分细则》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落实。本《细则》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邹平县城乡建设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房屋建筑工程综合评估法
办法A :
一、标价( 68 分)(以下计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投标企业报价超过咨询单位编制的限价为废标。
(二)终标底=A×随机抽取系数(该系数在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从97.1%、98%、99%中随机抽取)。
式中A取值:
1、当投标企业有效报价超过十五个(含十五个)时,A为去掉五个最高报价,去掉三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
2、当投标企业有效报价超过七个(不含七个)且不足十五个时,A为去掉二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
3、当投标企业有效报价为七个(含七个)以下时,A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
(三)各投标企业报价与终标底相同者得基本分60分。在此基础上
1、企业报价在终标底±1%(含本身)范围内:
a、每低于终标底1%,加8分;
b、每高于终标底1%,扣2分。
注: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2、企业报价在终标底±2%(含本身)范围内:
a、每低于终标底1%,加2分
b、每高于终标底1%,扣2分。
注: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3、企业报价在终标底±3%(含本身)范围内:
a、每低于终标底1%,加0.5分;
b、每高于终标底1%,扣2分。
注: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4、企业报价在终标底[-3%至-5%(含本身)]范围内:
每低于终标底1%,加0.3分。
注: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5、企业报价超过终标底3%,与终标底相比,每超过1%扣2分,最多扣20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6、企业报价低于终标底5%,与终标底相比,每低于1%扣2分,最多扣20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各投标企业报价得分在其相应让利范围段内打分(即只符合其中1或2或3或4或5或6范围内)
二、质量信誉(16分)
1、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得基本分5分,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近二周年内(自2012年 月 日至今)具有的同类工程(每个同类工程面积大于等于 平方米)业绩的,每个业绩加1.5分,最多为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以上均为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设计部门公章)
3、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加1分,获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加2分,此项最高为2分;证书有效期自2012年 月 日至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同类工程,近二周年内(2012年 月 日至今)获得市级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安全文明奖项加分: 市级加1.0分;省级加2分;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建设部)加3分。同一工程取得同一级别不同奖项,只计一次;同一工程取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计分,此项最高为3分。证书有效期自2012年 月 日至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书及表彰文件,以上均为原件)
5、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同类工程,近二周年内(2012年 月 日至今)获得市级以上住建行政部门评定的质量奖项的加分。其中:市级加1.0分,省级加2分,鲁班奖(或同等级别质量奖)加3分。同一工程取得同一级别不同奖项,只计一次;同一工程取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计分。此项最高分为3分。证书有效期自2012年 月 日至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书及表彰文件,以上均为原件)
6、近二周年内投标企业、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分的,均扣1分;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均扣2分。
若提供虚假证书者,一经发现查实,本次投标做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监察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以上证书、材料均提供原件,须单独密封,且封面明确标示所属单位基本信息。于2012年 月 日 时前提交至邹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奖项。
三、工期(4分)
工程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基本分3分。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推迟者,取消投标资格。每提前10天加0.5分,最多加 1 分。
四、施工方案(12分)
1、 总体概况: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1.5分)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1.5分)
3、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0.6分)
4、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0.6分)
5、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0.6分)
6、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2分)
7、 安全文明措施(1.0分)
8、 质量保证与承诺(1.0分)
9、 新技术应用与承诺及墙改节能措施(1.0分)
五、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经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
六、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法。
七、按上述规定,由评委评出投标企业的综合得分,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制在一至三名。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 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
1、 若出现全部废标,应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重新进行招标。
2、若出现相同高分企业,由评标领导小组决定中标单位。
3、出现其他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九、本评标办法由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负责解释。
房屋建筑工程综合评估法
办法B:
一、标价( 68 分)(以下计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投标企业报价超过咨询单位编制的限价为废标。
(二)终标底=A×随机抽取系数(该系数在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从97.1%、98%、99%中随机抽取)。
式中A取值:
1、当投标企业有效报价超过十五个(含十五个)时,A为去掉五个最高报价,去掉三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
2、当投标企业有效报价超过七个(不含七个)且不足十五个时,A为去掉二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
3、当投标企业有效报价为七个(含七个)以下时,A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
(三)各投标企业报价与终标底相同者得基本分58分。在此基础上,
1、企业报价在终标底[0至-5%](含本身)范围内,与终标底相比每降低1%,加2分,最多加10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2、企业报价超过终标底0%,与终标底相比,每增加1%扣2分,最多扣20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3、企业报价超过终标底-5%,与终标底相比,每减少1%扣2分,最多扣20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
二、质量信誉(16分)
1、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得基本分5分,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近二周年内(自2012年 月 日至今)具有的同类工程(每个同类工程面积大于等于 平方米)业绩的,每个业绩加1.5分,最多为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以上均为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设计部门公章)
3、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加1分,获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加2分,此项最高为2分;证书有效期自2012年 月 日至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同类工程,近二周年内(2012年 月 日至今)获得市级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安全文明奖项加分: 市级加1.0分;省级加2分;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建设部)加3分。 同一工程取得同一级别不同奖项,只计一次;同一工程取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计分,此项最高为3分。证书有效期自2012年 月 日至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书及表彰文件,以上均为原件)
5、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同类工程,近二周年内(2012年 月 日至今)获得市级以上住建行政部门评定的质量奖项的加分。其中:市级加1.0分,省级加2分,鲁班奖(或同等级别质量奖)加3分。同一工程取得同一级别不同奖项,只计一次;同一工程取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计分。此项最高分为3分。证书有效期自2012年 月 日至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证书及表彰文件,以上均为原件)
6、近二周年内投标企业、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分的,均扣1分;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均扣2分。
若提供虚假证书者,一经发现查实,本次投标做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监察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以上证书、材料均提供原件,须单独密封,且封面明确标示所属单位基本信息。于2012年 月 日 时前提交至邹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奖项。
三、工期(4分)
工程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基本分3分。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推迟者,取消投标资格。每提前10天加0.5分,最多加 1 分。
四、施工方案(12分)
1、 总体概况: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1.5分)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1.5分)
3、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0.6分)
4、 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0.6分)
5、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0.6分)
6、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4.2分)
7、 安全文明措施(1.0分)
8、 质量保证与承诺(1.0分)
9、 新技术应用与承诺及墙改节能措施(1.0分)
五、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经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
六、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法。
七、按上述规定,由评委评出投标企业的综合得分,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制在一至三名。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 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
1、 若出现全部废标,应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重新进行招标。
2、 若出现相同高分企业,由评标领导小组决定中标单位。
3、 出现其他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九、本评标办法由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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